比特币挖矿并不是货币,它只是比特币网络一套去中心化的运行流程与维护机制,真正作为加密货币存在的是挖矿行为产出的比特币,很多币圈新手容易把行为过程和最终奖励产物混为一谈,进而产生挖矿本身属于货币的误解。挖矿本身没有交易、支付、储值等货币属性,不会直接当做资产在市场中流转,它更偏向于网络的底层服务,依靠算力竞争完成账本维护,而比特币才是具备加密资产属性的产物,二者不能画上等号。

比特币挖矿依托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展开,矿工利用专用矿机设备不断进行哈希运算,参与全网竞争,主要承担两项核心工作,一是校验全网广播的转账交易,甄别双花等无效交易,二是把合规的交易打包组装成新区块,将区块接入区块链主链当中。整个过程本质是一场算力竞赛,矿工投入硬件、电力资源,为分布式账本提供安全防护,避免区块链数据被恶意篡改。系统并不会直接生成叫做“挖矿”的代币,只会对竞争胜出的矿工发放奖励,奖励分为两部分,分别是协议铸造的新生比特币,以及用户转账时支付的交易手续费。

不少币圈参与者产生概念混淆,根源在于比特币唯一的发行渠道就是挖矿,新的比特币只能通过挖矿奖励流入市场流通,没有中心化机构印币或者增发。按照代码规则,每挖出21万个区块大约四年时间,区块奖励就会完成一次减半,随着奖励持续缩减,未来矿工的主要收入来源会逐步转向交易手续费。这里需要分清因果,挖矿是获取比特币的途径,是生产加密资产的手段,途径不等于资产本身,就好比淘金作业不是黄金,淘金得到的黄金才是商品,挖矿和比特币的关系与此类似。现实当中矿工可以将挖到的比特币进行转账、兑换,但是挖矿这个行为本身无法被转账、交易。

在币圈实际生态当中,市场上不存在任何代号为挖矿的交易标的,交易所、钱包存储的资产只有比特币,不会收录挖矿作为币种。挖矿的产出收益全部以比特币计量,矿池、矿工结算分配的时候,也是按照各个参与者贡献的算力占比,拆分对应的比特币数量。部分刚入场的用户看到“挖矿产出币”这类行业口语,就错误认为挖矿属于货币,口语化表达简化了逻辑,忽略了过程和结果的边界。同时要注意,在国内,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,挖矿活动也受到严格管控,相关交易炒作行为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其中将面临极高的市场波动风险与合规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