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徽县公安局
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,规范车辆停放秩序,彻底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,提高道路通行率,为市民创造一个 “畅通、安全、有序、文明”的出行环境,现就规范整治城区停车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设立交通严管街。具体路段为:县城十字街东至东关漫水桥,南至南桥南头,西至西桥西头,北至北街市场口;金徽大道全段,建新路全段,滨河路全段,官井巷全段,唐街全段。严管街24小时禁止停放车辆,正在执行任务的公安、消防、抢险、执法等特种车辆除外。
二、划定临时停车路段。具体路段为:环城路(金源酒店门口至南桥头);工业路(工业桥头至实验小学北校区桥头);先农街(南桥头至赵儿河);步行街。以上路段应当在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内按规定有序停放,并收取停车费;禁止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两侧施划的车位内停放。
三、违规处罚。对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的,罚款200元,记3分。对未在停车泊位停放或超出、跨骑泊位和逆向停放的,罚款100元,非机动车罚款50元。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违法停车行为,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采集证据照片,罚款100元,严重影响通行的将强制拖移。
四、其他规定。临时停车时,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;严禁在道路交叉口、应急通道、人行道(划定停车位的除外)等法律明令禁止的地点乱停乱放,否则将强制拖移并处罚;非法营运、非法载客(黄包车)车辆不得上路行驶,否则将顶格处罚并查扣车辆。
五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通告规定,依法规范停车,维护停车秩序;对不服从管理、妨碍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;交通违法举报电话:110、0939-5924949。
六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 |